法律部 宋琳
突如其來的武漢疫情,猶如憑空乍現的“黑天鵝”,給社會生活和企業經營帶來巨大影響和挑戰。在全民防范疫情的非常局面下,不少線下商業已經停擺,企業處于停工狀態。各級政府相應出臺各項行政緊急措施控制疫情,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復工、限制出行、限制公共場所及人群密集場所的經營等,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疫情的同時,亦對經濟社會中各類合同的履行產生影響。
從短期來看,對企業的影響主要是消極的負面的,包括企業現金流告急,營收利潤下降。同時企業運營成本高企,因疫情延遲復工,而工資、租金成本卻依舊存在。但是從長期來說,它不一定不具有積極的正面的影響。正所謂福禍相依,此次疫情,有些企業遭遇的危機,也是對風險的綜合控制能力不足的體現。因此,大部分企業應在這次疫情中總結經驗與不足并提高自身風險綜合控制能力。
企業所面對的風險可分為外部風險與內部風險。外部風險包括顧客風險、競爭對手風險、政治環境風險、法律環境風險、經濟環境風險等;企業內部風險包括產品風險、營銷風險、財務風險、人事風險、組織與管理風險。相較于于外部風險的不確定性而言,內部風險更能為企業所識別與防控,通過建立企業內控制度。內控控制制度需要解決的不僅是控制的問題,更多是解決企業發展與風險控制的協同。只有建立和實施科學的內控體系,才能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
此次疫情期間,應領導工作要求,風控先行,針對我司主營業務預判風險,搜集針對疫情出臺的政策,研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以往SARS期間判例,探討應對策略。針對疫情期間及疫情過后,公司管理、業務可能發生的風險,并根據風險等級預先制定不同的策略/應對原則,望幫助公司度過難關。